“蒋有记”争夺战一审定槌

阅读:4549 2012-11-16 14:01:37 来源:新华日报

    据新华日报, 历时1年多的南京百年饮食老字号“蒋有记”商标侵权案一审落槌。昨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蒋有记”商标侵权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升州路“奇芳阁”和文安街“蒋有记”餐馆被判停用“蒋有记”标识,夫子庙“蒋有记”可继续挂牌经营。

  “蒋有记”主营牛肉锅贴和牛肉汤,是夫子庙“秦淮八绝”之一。从2004年开始,这一百年老字号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争夺战。“蒋有记”后人蒋玉友在和“蒋有记”现任经营者南京夫子庙饮食公司争夺商标注册权获胜后,去年8月,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南京夫子庙饮食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正在经营的3家“蒋有记”餐馆摘牌。这3家分别位于夫子庙贡院西街、文安街和升州路,最终法院判定文安街和升州路的“蒋有记”餐馆存在侵权行为,需立即停止在经营场所内使用“蒋有记”服务标识,并分别赔偿原告3000元和2000元;夫子庙贡院西街“蒋有记”餐馆原址可继续使用“蒋有记”商标。

  同样使用“蒋有记”,为何两家摘牌,而夫子庙“蒋有记”却可留牌?据主审法官介绍,夫子庙“蒋有记”餐馆在蒋玉友的商标注册之前就已使用“蒋有记”标识,有一个历史承袭演变的过程,不存在违背商业道德、或者搭他人便车利用涉案服务商标声誉的主观恶意,况且,依靠该公司的经营,“蒋有记”已成为夫子庙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老字号和地方服务品牌。法院据此认定,对这种善意使用非注册商标的行为要予以保护。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蒋玉友表示,自己会上诉。“毕竟我才是商标的持有人,夫子庙"蒋有记"使用商标应该要由我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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