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设“商标专员”

阅读:1499 2013-02-19 15:18:40

       近日南京市工商局创新监管和服务机制,开始在基层工商所(分局)设立“商标专员”,主要负责承担商标、广告、合同信用监管和服务工作。据悉,这在全国工商系统尚属首例。

       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明春介绍,按照计划,全市工商系统各基层工商所(分局)都将设立2名“商标专员”。其中,1名由基层工商所(分局)所长(含副所长)担任,另1名由一般干部担任。

       深化推进商标战略是“商标专员”的首要责任。按照规定,专员要力争辖区企业“一企一标”、“一企多标”;涉农工商所(分局)力争辖区“一镇一标”,即每个镇申报注册一个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开展“一村一标”创建活动,即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申报注册一件农产品商标,同时,每年每个工商所(分局)至少申报培育1件驰名或著名商标。

       同时,“商标管理专员”要加大对重点违法广告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广告的日常监管,做好广告业基础统计工作,对辖区“重信用守合同”企业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调解合同争议,指导企业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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