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吊顶“傍”名牌

阅读:1451 2013-11-05 19:19:03 来源:南报网

近日,尧化工商所接到举报,本地某家装饰城有经营户销售假冒的“OPPLE”集成吊顶。经现场检查,该经营户所销售的集成吊顶的生产商标为“中山市欧普照明有限公司”,而目前市场上正牌欧普商品的生产厂家均为“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与被举报的侵权商品相差了“中山市”三个字。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OPPLE、欧普照明及图”也早已注册成为了注册商标。经过现场拆验,该经营户所销售的假冒“OPPLE”集成吊顶材板材粗劣,所集成的灯具、凉霸也均为劣质商品。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执法人员认为该经营户的销售行为侵犯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决定对侵权商品予以暂扣处理,并且责令经营户不得再行销售侵权商品。

商标使用权也属于工业知识产权的一种,收到法律严格的保护。经销商销售侵权产品同样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样做既危害了消费者的利于同时也损害了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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